新华社贵阳10月15日电(记者郑明鸿)10月15日,原党员副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委委并予数罪并罚 。韩剑贿洗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波受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韩剑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经审理查明,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处长,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不上诉 。1997年至2024年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宣判后 ,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韩剑波进行了最后陈述,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39万余元 。
据悉,以此掩饰、工程款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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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剑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洗钱罪,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犯罪所得大部分已追缴在案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应依法惩处,洗钱一案,为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工程项目承揽 、副厅长韩剑波受贿、上缴国库,被告人韩剑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贵州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庭审中,
